近日,从谯城区财政局获悉,该区2019年1-11月份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达92.61%,超过序时进度0.94个百分点。
据了解,为强化脱贫攻坚质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该区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建立了“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将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严禁用于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等。按照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原则,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户)相关链的产业扶贫项目、就业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等,进一步增强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变以往的“输血”为自身的“造血”。
据统计,2019年该区共安排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207万元,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特色奖补扶贫项目、“四好”农村路项目、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等15大类994个子项目,截至11月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29827.61万元,支出率为92.61%。
(李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