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宫官学旧址(今故宫博物院院内)
二 “咸安宫教习”是官吗?
(上接12月6日14版)
清初鼎立中原时,囿于当时的现实情况,以致出现了“二甲授参议,三甲授知府,进士释褐,即官四品”(徐珂《清稗类钞·卷六》)的奇观,随着士人科中的规模扩大,这一现象渐次消解。但会试除每三年一次的正科外,还有加科及恩科,至梁巘中举时的乾隆二十七年,清政府已经累计举行了48科会试(殿试),累计考中进士者已达万人,而全国不过才一千多个知县(据《钦定历代职官表》载,乾隆年间全国设有1297个知县),更不要说历科乡试中的庞大举人数量。至乾隆时期,铨选的壅滞现象已愈发凸显,约与梁巘同时的河南夏邑籍进士彭载赓(乾隆三十六年辛卯恩科三甲第五十八名),因无缺可补,愣是候补到乾隆四十七年方才补缺浙江金华县知县。举人虽已具备授官的资格,但与进士相比候选时间更长,即便为官也只有少数人能直接选任知县,多数只能任学正、教谕等官阶较低的教职。
如此一来,梁巘能在清中期以举人身份授官“湖北巴东县知县”,又未经举人“大挑”之途,显然是走了另一条不寻常之路,也就是接下来要讲的“咸安宫教习”。不过很多人在引述梁巘的为官经历时,其行文往往使人误以为“咸安宫教习”是梁巘仕途的第一站,意即把“咸安宫教习”当作了“官”,这就大错特错了。
据嘉庆元年成书的《钦定八旗通志·卷九十七·学校志四》载:“雍正六年十一月奉旨,咸安宫内房屋现在空闲,看景山官学学生功课未专,于内府佐领管领下幼童及官学生内,选其俊秀者五六十名或百余名,委派翰林等,即著住居咸安宫教习。”由此可见,雍正七年正式设立的咸安宫官学,是旨在培养满洲八旗子弟的中央直属重点院校,其办学地点先在寿康宫后,乾隆二十五年迁于尚衣监西。
另据《钦定八旗通志》所载,咸安宫官学除设有教授清话(满语)、弓马的满教习外,还有专司教授文义的汉教习(共九人),每人月给银二两,汉教习各给住房二间,每年给鞋纱衣一套,三年给鞋面羊皮袍褂一套。显然,梁巘中举后考取的“咸安宫教习”即咸安宫官学的老师,不是“官”,《亳州志》乾隆三十九年本只在“巴东县知县”前著“官”字,以示与咸安宫教习的泾渭分明,即是明证。
官学汉教习自设立之始,虽然规定了在翰林中选任,但翰林人数毕竟极其有限,还需充备编修国史、草拟制诰等要务,让翰林任官学教习的初衷可谓是专职乏人,兼职无力。因此,到了乾隆二年,“又定咸安宫汉教习仍于新进士内考选充补,不足,令举人考选充补”;更规定了“汉教习内三年期满,如果实心训课行走优勤者,臣衙门出具考语,咨部引见,以应升之缺补用……以知县、教职分别补用……其训课平等者,三年期满仍留三年。俟六年期满,照依此例补用。”正是这一重要规定,使得咸安宫教习虽然不是官,却实现了举人入仕的弯道超车。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