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税务政策月底到期,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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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12月25日,记者从亳州市税务局了解到,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转登记政策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如果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办理, 需抓紧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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