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轮训“新环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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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1月6日,谯城区环保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人员参与全区环保工作轮训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分批分期让乡镇环保工作站人员到区环保部门进行轮训,以进一步提高“新环保人”的业务能力。

根据《通知》,第一批轮训人员共计42人,轮训期间,要服从区生态环境分局安排,勇于作为,确保完成分配任务。轮训人员在轮训期间的工作表现,将作为原单位对其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轮训时间为六个月,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据轮训工作情况,提出工作鉴定意见。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把轮训工作作为各乡镇生态环境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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