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安徽医疗保障再出招 将保障对象扩大到“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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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1月28日安徽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皖医保秘〔2020〕11号),针对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医疗保障工作再出实招。

扩大保障范围 将疑似患者同等纳入救治保障

《通知》表示,前期,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医疗费用救治纳入保障范围,此次印发的补充通知明确在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参照确诊患者,执行同等住院报销政策。

明确兜底政策 彻底解决患者后顾之忧

《通知》提到,所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及疑似患者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解决,省级财政统筹省以上相关资金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对于非参保患者,所有治疗费用由就医地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予以解决。

简化异地就医结算 确保救治为先

异地就医医保支付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进一步简化结算流程,确保救治为先。疫情结束后,依据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账目,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清算。

协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耗材采购和价格监测监管工作

对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先行网下采购,应急使用。省药采中心密切关注相关药品和耗材价格及供应变化情况,协同做好价格监测监管工作。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协同做好本辖区内相关药品和耗材价格监测监管工作。对于供应和价格情况异常的,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茆先龙记者王佳)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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