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临时调整城乡居民门诊医保待遇政策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月2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暂时取消城乡居民“呼吸道疾病”购药封顶线的通知》,临时调整医保待遇政策。

据亳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就诊,对于“感冒、发烧、咳嗽”等呼吸道疾病,取消原医保单次限额和年度封顶线,报销比例不变,继续按55%执行。医保信息系统内临时增设“呼吸道疾病病种”,仅限于“感冒、发烧、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的诊断医药费用报补。 

(责任编辑:支苗苗)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