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营造关爱孤儿的良好氛围,蒙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孤儿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及时发放生活保障资金。对于新增上报符合条件的孤儿,采取先上报,后走访的方式,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联系各乡镇民政办做好防疫防控宣传工作,对孤儿或者监护人出现确诊/疑似/隔离观察情况的,要第一时间进行上报。对家庭寄养儿童、回家的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电话联系,督促监护人在家管理监督好孤儿,减少外出活动,外出时要配戴口罩。积极关注孤残儿童情绪,关注疫情变化,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加强孤儿动态管理。对辖区内孤儿情况进行定期线上核查,按照孤儿救助政策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对死亡、被依法收养或年满18周岁的孤儿,自次月起停发其基本生活费。
截至到2月底,全县共保障社会散居孤儿947人次,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12.485万元。其中2月份当月保障社会散居孤儿473人,集中供养孤儿45人。(韩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