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民河边遛弯 捉到一只“怪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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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一位市民在市区仙翁路东侧的凤尾沟河中抓到一条“怪鱼”并带回家中,经民警判断,该生物应该是国家二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

市民范义房12日晚11时许,在市区仙翁路东侧的凤尾沟边遛弯时,听到水中有动静,借着路灯光,范义房看到水边有一条鱼在游动。“我弯下腰一把把它抓了上来,刚好旁边有个塑料袋,就装起来带回家了。”以为抓到一条“大鲶鱼”的范义房到家打开袋子吓了一跳,原来这一条通体棕黑色、身长80厘米左右、还有四条腿的“怪鱼”,疑似娃娃鱼,联想到近期国家发布的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便马上报了警。

3月13日上午,市公安局希夷派出所将这条娃娃鱼移交给市水产部门,水产部门表示,对于这条娃娃鱼的来历以及是否野生,还不能判定。

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程志会表示,市民抓到野生动物,应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处理。近年来,我市水域不断发现外来物种,多为人为放生,程志会表示,未经许可,随意放生引进野生动物极易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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