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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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7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震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挂职)。

张士利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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