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4月8日,涡阳县法院执行法官在义门镇田间地头执结一起物权纠纷案。
申请人张某昌和被执行人张某生是叔侄关系,两人因1.92亩土地闹上了法庭。被执行人多年强行侵占申请人的承包地,申请人多次与其沟通无果,遂诉至法院。涡阳县法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审查确认的证据,作出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将1.92亩土地返还给申请人。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书,于是张某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一方面与其讲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与其讲情,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申请人认错并表示愿意让出侵占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