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立案处罚39件环境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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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紧紧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战和抗击新冠肺炎阻击战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共立案处罚39件环境违法案件。

一季度,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工业企业800多家次,发现问题150多个;检查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单位300多家次,发现问题40多个;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52处,发现问题86处;检查规模化养殖场200多家次,发现问题30多个。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市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77份,立案处罚39件,罚款7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30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4件,其中对亳州市奎顺富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污处100万元罚款已依法执行完毕。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市环境执法人员主动到企业开展“四送一服”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重点指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第一季度,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对196家复工复产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对46家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整改时限,跟踪指导环境问题整改,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企业整改到位。使企业不但顺利复工复产,而且提高了环保治理和管理水平。

另据了解,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评选的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案释法”十大典型案例中,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入选两件,充分展示了亳州生态环境执法水平的提升。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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