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谯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亳州市谯城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需要,科学确定整合资金规模,强化统筹整合资金使用与管理,谯城区对原制定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分九章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资金整合范围及程序、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部门职责、监督与绩效管理、责任追究等,与原管理办法相比,更多强化部门责任、监督责任与绩效管理,对阻碍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或规避应纳入统筹整合的资金而未纳入整合的;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不符合实际,项目实施结束后,经评价,未能达到绩效目标的;谋划的涉农整合项目未能体现带贫减贫机制,影响了省级对全区涉农整合绩效成绩的;随意调整规划已批准实施项目的等七种情形给予责任追究。对纳入涉农整合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由原来对项目结果的绩效管理变为现在实施过程的绩效管理。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与适行,进一步规范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厘清了部门职责,压实了实施主体的责任,在巩固脱贫成效需要的前提下,满足了当前脱贫攻坚资金的实际需求。(李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