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串换药品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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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市医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购药实名登记严禁串换药品的通知》,鼓励购药人对协议定点药店串换药品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实将按照串换药品金额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医保局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强化购药实名登记,严禁串换药品名称等信息,对于购买使用“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疾病药品的,每天通过医保报补系统对报销人员数据进行全面筛查,并抄送相关部门,为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助力全市复工、复产、复学、复商,防范医保协议定点药店串换药品等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局鼓励参保群众通过电话、邮箱、官网、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全市参保群众如发现实际购买药品与药店结算票据药品名称不一致的,经医保部门查证属实后,将对举报人按照串换药品金额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元)。旨在通过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斩断伸向医保基金的“黑手”。

市医保局同时要求全市医保系统加强督查巡查及政策宣传,规范药品经营行为,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在7日内做好登记、受理、稽核、处理等工作,并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协议定点药店串换药品行为将按照《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顶格处理,涉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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