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环境监测站正在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有利于掌握全市农村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情况,是农村环境保护和管理决策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的具体措施。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利辛江集荣佩自来水厂、涡阳西阳水厂、蒙城柳林自来水厂)开展每季度1次39项常规指标监测;对地表水(利辛县西淝河入境(苗集)、利辛县西淝河马店孜、涡阳县义门大桥、蒙城县岳坊大桥、蒙城县王集乡白果村)开展每季度1次24项指标监测;对环境空气(利辛县江集村、涡阳县一里村、蒙城县马店村)开展每季度一次SO2、NO2、PM10、PM2.5、CO、O3等连续5天日均值监测。
目前,市环境监测站采样人员已完成采样任务,化验分析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6月20日前市环境监测站将及时向省站上报我市第二季度农村环境监测数据。
(全媒体记者:汝平 通讯员:刘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