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对全市各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我市将坚持统筹协调、动态调整、以人为本的原则,完善县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统筹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拓展校长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完善中小学教师遴选机制,探索教师退出机制。
按照《通知》,我市将通过此次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区)域统筹管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县(区)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新机制,为校长、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自2016年以来,全市共交流轮岗中小学教师12715人,有效激发了教师队伍活力,优化了师资结构。我市因中小学无校籍管理改革工作成效突出成为全国20个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优秀工作案例,并入选全国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
(全媒体记者: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