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开展第二季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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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境监测站了解到,当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利辛江集荣佩自来水厂、涡阳西阳水厂、蒙城柳林自来水厂)开展每季度1次39项常规指标监测;对地表水(利辛县西淝河入境、利辛县西淝河马店孜、涡阳县义门大桥、蒙城县岳坊大桥、蒙城县王集乡白果村)开展每季度1次24项指标监测;对环境空气(利辛县江集村、涡阳县一里村、蒙城县马店村)开展每季度一次SO2、NO2、PM10、PM2.5、CO、O3等连续5天日均值监测。

目前,市环境监测站采样人员已完成采样任务,化验分析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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