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日前,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窝藏罪案件,被告人刘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9年8月至9月期间,王某、付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涡阳县公安局网上追逃。王某、付某某为躲避抓捕,藏匿在谯城区某两个小区内,在王某、付某某藏匿期间,被告人刘某明知王某、付某某涉嫌犯罪不方便外出,仍多次前往二人藏匿的小区,在出行、饮食、衣物等方面为二人提供帮助,躲避公安机关抓捕。
涡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