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按新标准首次查处VOCs排放超标案

为全省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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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8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对VOCs无组织排放超标的谯城区某鞋服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这是我市按新标准立案查处VOCs无组织排放超标的第一案。

按照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及7月1日正式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行动,对VOCs无组织排放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

7月29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监测人员,对亳州某鞋服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车间制鞋涂胶工序正在生产,对涂胶后的鞋子进行烘干的加热箱未配套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气味刺鼻,经监测发现,非甲烷总烃瞬时浓度值为29.36mg/m3,该公司涉嫌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不到位及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超标。

8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对车间内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设施设备实施现场查封,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市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立案查处的厂内VOCs无组织超标排放第一案,为全省首例。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将持续对VOCs无组织排放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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