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9年,我使用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2020年1月份,不再上班,自行缴纳公积金,现不想自己缴纳公积金。咨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我若停缴,公积金贷款利率会上浮,咨询是否有文件规定?
答:根据亳州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6个月不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从第7个月起,贷款利率上浮50%或按商业住房贷款利率执行。”您在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时已告知,并且您已承诺遵守以上条款。
问:我在谯城区上班、爱人在外地上班,前几年我们在爱人工作地买了一套房,提取过我的公积金,现在我们准备在亳州用我的公积金购房,算不算二套房,首付比例多少?
答:根据《亳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您在外地买了一套房,提取过公积金,没有公积金贷款,现在准备在亳州再买一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享受首套房待遇,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以上。
问:我在杭州公积金缴存了3年,现在想在亳州买房,请问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根据《亳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规定,您在杭州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超过最低缴存限额)6个月以上,户籍在亳州,在亳州买房可以在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请问什么时候开展商转公?
答:根据《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建金[2017]49号)规定,贷款率在90%以上时,起动二级预警,暂停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我市按文件规定于2017年3月停办了“商转公”贷款。一旦恢复“商转公”贷款,我中心会在门户网站和媒体上发布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