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至1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玉玺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8月14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丰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允强为亳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磊为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李成杰的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刘允强的亳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彭殿伟的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0年8月14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罗胜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超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广军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祥东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张贝贝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赵亮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孙浩杰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安翠香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孙曼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罗胜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贝贝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赵亮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孙浩杰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安翠香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平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记者:陈璐 编发:亳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