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浪费!亳州中院机关食堂实行“订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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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多了,吃不了,浪费可惜;做少了,不够吃,干警有意见……一顿饭到底该做多少?曾经是困扰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的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如今,该食堂实行“订餐制”,按人做饭,既让干警吃饱吃好,又避免了浪费。

   “今日餐单:宫保鸡腿肉,卤菜干,青椒土豆丝,需要订餐的同志请10点之前留言。”8月20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用餐微信群里,食堂的武师傅在上午8点30分左右,按照惯例发布了订餐提示。随后,一条条订餐留言出现在了群里。“一看微信订餐留言,我们就能按人做饭,不会再多做浪费了。”食堂的武师傅高兴地说。

这是亳州中院食堂推行“订餐制”严防浪费的一项实招。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压缩“三公经费”,亳州中院建起了单位食堂。运行之初,经常存在订餐人数与用餐人数难以吻合、每餐存有浪费等问题。为破解这一弊端,亳州中院食堂推行“订餐制”,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安排饭菜,有效避免了“人多饭少”的用餐矛盾与“饭多人少”的用餐浪费。

“这个桶是盛放倒掉的剩饭、菜汤之类的,以前能倒半桶多,现在只有三分之一了。”该院一位干警介绍,现在干警们的节约意识也在增强,“以前都是把想吃的一股脑地拿好,结果有些就吃不下去了,现在分多次拿,就避免了浪费”。

通讯员:蒋加磊 记者:李锦文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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