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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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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夏季高温季节,易发致病微生物感染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市场监管局有没有需要提醒注意的事项?

答:特别提醒注意以下事项:

一、餐饮单位购买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确保新鲜,外观完整正常,并索票索证做好登记,便于后期溯源。餐厨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卫生,餐厨用具应当彻底消毒,并保留消毒记录。

二、餐厨及服务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并持有健康体检证明方可上岗。如有身体不适则不能从事餐饮相关活动。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生熟分开的原则,除盛放、清洗、加工生熟食品用具要严格分开外,工作人员在接触生肉、生菜等生鲜食品后,要及时洗手。清洗和消毒用于准备食品的所有场所和设备。避免虫、鼠及其他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近食物。学校食堂不制作冷荤菜。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经营、加工制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

三、未售卖完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冷柜储藏,重新售卖前必须充分加热,不售卖隔顿或隔夜凉菜。除致病微生物外,豆浆、四季豆、新鲜黄花菜未充分加热和误食亚硝酸盐等也会引发食物中毒。

四、食物要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禽和海产食品,熟食再次加热要彻底。

五、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熟食在室温下不得存放2小时以上,所有熟食和易腐烂的食物应及时冷却(最好在5℃以下),熟食在食用前应保持滚烫的温度(70℃以上)。

六、消费者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同时留存票证、可疑食物、呕吐物、分泌物等,便于后期溯源。可打电话询问共同就餐同伴是否有类似症状,并将情况反映给医务或疾控人员,便于排查病因和采取针对性的治疗,同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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