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8月,谯城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成立以来充分发挥社区(村)级纪检委员熟悉村情、熟悉群众的“监督哨”作用,协助街道(镇)纪(工)委进行监督。同时,第六协作区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实施意见》145项责任清单和110项监督清单,要求社区(村)级纪检委员及时记录社区(村)“两委”干部所做的民心事,已完成且完成质量好的记入“好账”,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的记入“坏账”,并定期在社区(村)党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
各社区(村)级纪检委员发挥身处基层的优势,通过实地走访参与日常工作、各种台账、公示公开栏及入户调查等工作,对社区(村)‘两委’干部开展全天候、零距离监督,督促基层“三重一大”事项、集体“三资”处置和“三务”公开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145项廉洁规范运行。
今年8月份以来,第六协作区为更进一步做好“小微权力”监督,优化巩固完善社区(村)级纪检岗位建设工作方案,从“组织设置、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强化实施”等方面,持续深化对社区(村)级纪检委员的管理,着力提升其履职能力,打通监督检查全覆盖“最后一公里”。(高小珂 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