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口罩诈骗案”宣判

涉案63起,诈骗金额37068元;获刑3年罚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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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涡阳法院对涡阳县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进行宣判,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至2月,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被害人急于购买医用口罩的心理,在涡阳县、蒙城县两地利用当地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卖口罩的虚假信息。信以为真的被害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支付平台向程某转账。被告人程某收到被害人转账后,将所得财物用于网络赌博及个人消费。现依法查证63起案件,诈骗金额37068元。

涡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程某具有坦白、退赃等情节,愿意接受处罚,故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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