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只售不租” 业主停车犯愁

​开发商承诺“可以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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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区碧桂园平侯府小区业主拨打本报热线电话0558--5603456反映,小区正在销售地下车库,如果不买后期将不能进入车库停车,“一个车位几万块购买压力较大,希望可以一年一租”。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负责人,对方称“开发公司正在研究出租方案”。

业主  购买车位压力太大

“车位只售不租,经济压力大,拿不出那么多钱。”9月1日早上,家住碧桂园平侯府2号楼的业主刘先生对记者说,最近开发商要求业主买车位,如果不买的话,以后车就不能进入地下车库了。

随后,刘先生向记者发来了8月19日亳州碧桂园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贴的《停车位公告》,“我司将小区内停车位向业主采用有偿使用的方式,车位使用价格为3.8万元,使用年限与该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一致。”

在刘先生之前,记者已经接到多个业主反映平侯府小区业主对车位销售的投诉。8月25日中午,记者来到平侯府小区12号楼的“客户关系部”,看到墙面上挂上了一张地下车位平面图,但没有见到任何公示文件,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没有见到。

部门  建议提供短租方案

自开发商亳州碧桂园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车位以来,业主们多次到相关部门维权,要求开发商提供车位出售的相关手续,并要求将车位出租。

记者联系了市住房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平侯府小区开发商现出租(长期出租)的车位不是人防工程,该项目机动车库(位)未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物权法》规定,开发商应将项目的规划车位,以出售、出租或附赠的方式,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该工作人员说,开发建设单位规划车位向业主出租,符合《物权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业主按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合理的租金和车辆停放管理费,但应满足业主的多种车位需求,“我中心已建议该项目负责人,向其上级公司请示,申请一部分车位,以满足部分业主的短期租用车位需求。”

物业  开发企业同意短租

记者联系了平侯府小区物业负责人赵经理。赵经理说,市住房发展中心已经约谈了物业公司,公司已经把市住房发展中心的意见转给了开发企业。考虑到业主的停车需求,开发企业同意短租方案。

短租方案具体如何实施呢?赵经理对记者说,具体提供多少车位,租金是多少,什么时候可以租车位等问题,目前开发企业还没定,正在研究,不过短租车位的数量可能只占车位的很小部分。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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