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市级人民监督员“走马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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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3日举行的全市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上,市司法局选任36人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选任程序,市司法局选任于飞等36人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5年。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市司法部门将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考核、奖惩制度。

做好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监督员履职的合法权益。

注重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并支持人民监督员工作,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社会影响力。

会上,36名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获颁聘任证书并集体宣誓,共同学习了《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


(记者:陈璐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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