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36名市级人民监督员“走马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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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在9月3日上午举行的全市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上,市司法局选任36人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选任程序,市司法局选任于飞等36人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5年。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历经先期试点、扩大试点、全面实施、深化改革等发展阶段,目前人民监督员制度已正式成为一项国家法律确立的制度。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市司法部门将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考核、奖惩制度。会上,36名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获颁聘任证书并集体宣誓,共同学习了《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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