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这个县新任命三位副县长、多家单位“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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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利辛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以无记名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决定免去:

吴海波同志的利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何燕同志的利辛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闫 林同志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陈 峰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樊利光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秦 勇同志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刘宝灵同志的利辛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万洪超同志为利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钱 卫同志为利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江朋梅同志为利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林刚同志为利辛县监委副主任,决定其代理县监委主任;

闫林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刘磊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陈峰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孙建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樊利光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畅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伟同志为利辛县水利局局长。

免去:

程茵同志的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 磊同志为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建山同志为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来源:利辛发布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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