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一辆满载油品的轻型货车行驶至宁洛高速上行线335公里处时,执勤民警发现车辆轮胎着火,因抢救及时,没有酿成重大事故,也未造成人员伤亡。
下午2时许,亳州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执勤民警朱亮带领辅警翟亚超在宁洛高速上行线333公里处理一起事故时,发现道路前方向有黑烟飘空,朱亮凭借多年执勤经验断定前方定有异状,当即驱车前往。
临近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满载食用油的小型货车已经起火,驾驶员刘某在一旁慌张无措。民警来不及细问情况,迅速决断,一路负责疏导路过此地的车辆进行避险,预防二次事故的发生,另一路负责现场救援,呼叫附近施救支援,同时拨打火警119请求救火。由于火势较大,警车上的两瓶小型车载灭火器都未能将火彻底扑灭,随后高速养护人员也赶到现场,民警就用养护车上的水枪进行灭火,经过数分钟的扑救,大火被扑灭,所幸的是这场事故没有人员受伤。
驾驶员刘某在火情解除后及时联系了家人,得知母女平安后感动的说:自己是因为老婆在太和医院里生孩子,心里着急轮胎爆胎后为赶路继续行驶才导致车辆起火,当时的心情就只想着赶快见到老婆。现在车辆得以保全,货物未受损失真要感谢亳州交警!
值国庆、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望亳州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行时一定提前排查车辆安全隐患,发现车内有异味、异响等异常情况,一定要及时找安全区域停车、熄火检查,必要时联系专业人员或报警处理。做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