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利辛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出台《利辛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办法》明确了组织设置和职责任务,规范了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乡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提拔考察以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验,作风过硬、敢于担当、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
《办法》提出要强化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明确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定期述职报告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深入落实落细“两为主一报告”制度。严格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与提拔评优运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三转”到位,严防“回头转”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