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可直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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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无偿献血不仅可以拯救他人生命,也是爱心传递的体现,我市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鼓励无偿献血的爱心人士。记者从亳州市中心血站了解到,从本月底开始,亳州十家医院将实现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据了解,这十家医院包括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涡阳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中医院、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蒙城县中医院、利辛县人民医院、利辛县中医院。

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临床用血减免的费用是指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费用,包括血站在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按照规定,在亳州市范围内献血1000毫升(含)以上,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终身免交国家规定的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献血量不到1000毫升,无偿献血者本人享受所献血量的2倍减免规定的费用。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类型及献血量等量或者折合相应血量免交规定的费用。根据有关规定和对献血者利益最大化原则,直系亲属界定为无偿献血者的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

献血量折算基准金额:捐献全血200毫升可减免220元,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可减免1400元,捐献RH(D)阴性全血200毫升可减免390元,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次本人享受终身免费,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按1000毫升RH(D)阳性全血标准减免。

减免方式为,出院后在用血医院出院专用窗口直接办理,出院后到亳州市中心血站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包括用血发票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收取发票单位的公章);献血证;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开具的书面证明(特殊情况下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也视为有效);献血者和用血者有效身份证件;费用清单或出院小结(能体现用血日期、血液类别及数量);银行卡。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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