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两家单位拟认定为首批国际交流合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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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省外办官网发布《第一批国际交流合作基地拟认定名单公示》。根据《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皖外事委办﹝2020﹞13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拟认定的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公示:

第一批国际交流合作基地拟认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外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0551—62703522、62703547

(来源:安徽发布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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