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财政局党员集中培训党费收缴列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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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谯城区财政局在组织年度党员集中培训中,把党员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作为主课教育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规范包括培训党员、开展党内表彰、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等方面……”2018年10月28日新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三章《基本任务》第九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中明确“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培训会上,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要求和《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规定,把党员党费的收费标准、党费收缴依据,以及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等,特别是针对在实际生活中测算党员个人交费遇到的疑惑和疑问等问题,从制度、规定和要求上进行一一解读,从党性、观念和纪律上进行认真解释,让每一名党员同志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细致的了解、全面的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对党费的敬重意识。

为了组织好专题课的培训,提高教育的质量,培训之前开展了微型调查活动,听取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党员自愿交纳1000元以上大额党费应如何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年底或年中发放的绩效工资是否列入党费测算基数?以及流动党员、异地居住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等怎样交纳党费等,依据上级党组织的答复进行了逐项问题的规范回答。通过专题党务知识的培训,为进一步开展党员党费的规范收缴管理广泛宣传,加强对党费认识的教育有了新提高,自觉而足额的按时交党费有了一个新提升。(胡建坤 朱国光)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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