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21年兵役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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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必须主动进行登记或核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亳州市2021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户籍在亳州市所辖各县(区),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登记时间为2月底前)。

三、登记办法

(一)网上信息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本人持下载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确认。

(三)初检初审。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进行初检初审,主要查验户口薄、学历证书,进行身体目测和病史询问,了解本人家庭基本情况等。

(四)作出结论。乡镇(街道)武装部根据初审初检情况,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批。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武装部将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已进行兵役登记且符合服兵役条件,但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适龄公民,大学毕业生在24周岁前,高中毕业生在22周岁前,初中毕业生在20周岁前,每年应到初次兵役登记站进行信息核验注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核验,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的,要进行联合惩戒。

五、政策咨询

(一)网上咨询:登陆“全国征兵网”或关注“铸剑江淮”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咨询。

(二)现场咨询: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武部)、全市各乡镇(街道)武装部。

(三)电话咨询:市及各县(市)、区征兵工作咨询电话

亳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58-5239123

谯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58-5513586

涡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58-7222996

蒙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58-5239429

利辛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58-8812229

亳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廉洁征兵监督电话:0558-5239133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依法进行兵役登记,踊跃报名应征!

亳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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