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市气象局及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受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于1月5日下午逐渐好转,符合预警解除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1月5日17时解除我市1月4日12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各建筑工地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渣土车、商砼车严格执行城市禁限行区规定。   

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