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考核“新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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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亳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计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计分办法》)正式印发实施,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破解行业监管难等问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计分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共有5大类考核指标、28项考核内容、49项考核项目,进一步提升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考核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同时,设立10项否决项,对存在否决项的单位及责任人员,除了按《计分办法》进行处理外,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考核方式方面,按照《计分办法》的时间节点,每6个月对全市行政区域内1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一轮考核,每年开展2轮。考核过程中,既注重听汇报、查现场查资料,又突出工作指导,积极帮助检验机构找准工作方向,而不是把“考核”变成为“找茬”,真正让考核成为推进工作的一把利器。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和暗访督查,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考核等级方面,《计分办法》明确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考核设定百分制,6个月为一个评分周期,无否决项且考核分不小于95分、85—95分、75—85分分别评定为A级、B级、C级,无否决项且考核分低于75分或存在否决项的评定为不合格。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严重程度最长可暂停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上传数据30天,并下发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检验机构整改到位。同时,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对严重违法事实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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