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2020年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属地管理”要求,将原属于市级管理的部分事项交由谯城区、亳州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办理,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目前,异地物业企业可持有关证件,直接到谯城区、亳州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实现了互认互通。谯城区、亳州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亳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业主委员会申请、街道社区审核、两区物管办审批的程序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市住房发展中心根据两区审批意见直接拨付资金。同时主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评、奖励工作,也交由谯城区、亳州高新区定期组织实施,市住房发展中心负责分配市级物业奖补资金。
据悉,我市各县区目前均成立了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社区也都建立了物业管理机构,明确了管理人员,初步解决了“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