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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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气象局、市环境监测站及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受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逐渐好转,符合预警解除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1月28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各建筑工地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渣土车、商砼车严格执行城市禁限行区规定。

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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