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李长春: 明确界定见义勇为 鼓励更多人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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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在今年的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李长春提出了“关于明确界定见义勇为行为的建议”这一提案。

李长春认为,对见义勇为行为,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特别是要严格界定“见义勇为”与“打架斗殴”的区别。有了明确的界定,才能让更多的人知道应该怎样见义勇为,亦可以鼓励更多公民在见到不法行为时,能勇敢地站出来。

李长春建议,要出台《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办法》,统一规范标准,将见义勇为行为认定上升至地方法规层面,保证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的权威性、制度性、规范性。通过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充分调动全社会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使更多的人敢于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往往由民政部门和文明委认定,打架斗殴由公安部门认定,造成了“两张皮”现象,建议对有争议的见义勇为行为,采取多部门参与认定的方式,确保见义勇为者能得到公正的认可。

李长春同时建议,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正面发声。另外,还要加大对见义勇为的奖励力度,对符合烈士条件的,要及时申报追认,并协调解决好遗属的各项待遇;对见义勇为伤亡者的奖励,要按照规定发放到位,从而形成激励见义勇为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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