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为切实做好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全保障工作,该县民政局、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各乡镇民政办上下联动,周密部署,确保“应急预防到位、资金发放到位、疫情防控到位”。
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监护人能力缺失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落实专人管护,制定安全防范细则和方案,提前做好应急处置。通过上级召开的社会事务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建立走访工作机制,把安全防范与落实防火、用电、道路安全、网络诈骗、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紧急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
保障资金发放到位。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的标准发放资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截至2021年1月份,1513名儿童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其中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38人;社会散居孤儿11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56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160.385万元。
常态疫情防控到位。针对全县的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乡镇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对各自乡镇符合条件的儿童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叮嘱他们要落实好防护措施,“不串门,不聚集,多洗手,外出一定戴口罩”,对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持续动态关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坚决贯彻上级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封闭式管理,设置隔离区,作为人员入院缓冲过渡区和疫情应急处置区,重点把控“入口进出关、预防消毒关、环境卫生关、个人防护关、后勤保障关、个案处理关及心理健康关”七个关键点,将一切可能风险都杜绝、隔离在外,切实做好儿童福利中心的疫情防控工作。(韩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