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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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涡阳县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5年6月,张某粮食丰收,当时邻居张某明开了一家粮食收购部,张某便将四车粮食卖给了张某明,张某明只给张某开了收据,后来张某要求支付货款时张某明称已被张某女儿取走,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张某明的粮食收购部偿还张某小麦款24859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明迟迟不履行,张某便申请强制执行。

涡阳县法院开展了“破晓执行”专项行动,五名干警来到张某明住处,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恰巧被执行人外出,其妻子在家准备年货,于是执行法官向其妻子说明了来意,并告知张某明如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释理明法下,张某明的妻子表示愿意主动为其丈夫偿还全部小麦款,并替其丈夫向申请人和法院道歉。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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