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3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9次主任会议通过。今年列入立法计划的共有1个实施类项目和4个调研类项目,实施类项目为《亳州市旅游促进条例》,调研类项目分别为《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亳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亳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亳州市养老服务保障条例》。
为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亳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步骤、时间安排、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树立“立法为民”理念,坚持依法立法、民主立法,善于借助“外脑”力量,保证立法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依法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精准精细。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立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