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四个关口”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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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谯城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严把“四个关口”,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到目前已处理并移交5起案件,没有一件被退回复查。

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严把案件“初核关”。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的基本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初核案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程序深入调查、案卷装订规范,不放过一处瑕疵,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准确把握定性量纪,严把案件“审核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强化办案人员的质量观念,克服定势思维,主动与参与过大案、要案人员沟通,全面掌握案件背景特定情况,审慎书写审理报告,对领导的意见认真研究,对不予采纳的做好解释工作,共同提高案件质量。

准确把握纪法尺度,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研究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交流、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对新入职的纪检监察人员从案件办理的程序、审批、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涉案款物处理、条规适用、量纪建议等方面进行系统全面的指导,对案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案件质量过关。

准确把握执行程序,严把决定“出口关”。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确保处分执行落到实处。建立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做好挽救和帮助工作。以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做实做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惩戒、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颜飞 高素萍)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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