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谯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市区北部新城中铁诺德小区,责令该小区违法加盖建筑物的14号楼2单元803室限期恢复原状。
城管在现场监督拆除工作
记者在现场看到,几名工人正在803室拆除已经加盖的墙体、窗户。谯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督查室负责人李猛介绍说,4月1日接到投诉后,谯城区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发现该业主加盖了10平方米左右的违法建筑。
李猛告诉记者,803室在楼顶建房的行为,未经规划部门审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属于违法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3条,责令业主限期恢复原状。
“经过城管执法人员的解释,我认识到自己私自加盖建筑的行为是违法的,愿意配合城管部门做好拆除工作。”803室业主丁先生现场表态。
“发现803室违法加盖建筑物的行为后,物业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继续实施。”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物业将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和业主,及时拆除违法建筑,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作者:王晓东 李鹏 李玉 编发:亳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