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首次轻微违法发朋友圈集赞可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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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 “本想图方便,结果十分不方便。今天我在万达广场附近,把电动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结果被拖车拖走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4月7日,一名电动车车主在微信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

这是亳州交警四大队一中队推出的“违规停放电动车车主拍照发朋友圈免罚”活动,违章者只要在朋友圈集满10个赞,就可免去处罚。这项人性化教育提醒将持续一周时间。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四大队了解到,这种集赞免处罚的方式只针对电动车首次轻微违法,或者违法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情况。另外,朋友圈集赞的方式首次实行,没有固定范本,希望大家都能规范停车,遵守交通秩序。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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