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向安徽转办第八批信访件

涉及亳州6件 主要有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音环境等问题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4月15日上午,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向安徽转办第八批信访件,其中涉及亳州6件。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4月15日上午9时,我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第八批环境信访件6件,涉及环境问题10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5个、水环境问题2个、土壤环境问题1个、噪音环境问题2个。第八批转办信访件涉及3个县区,分别是:谯城区(3件)、利辛县(2件)、亳州高新区(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认真查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午,第八批信访件已交由各县区办理。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