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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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我市的第一批环境信访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举报

地市

举报

区县

受理编号举报内容

污染

类型

是否

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亳州市谯城区

D2AH2021

04090046

亳州市新惠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生产腐殖土、有机肥为名,违规处置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不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土地改良泥质》《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有机肥料》等标准要求,与一些村支书串通伪造产品接收处置协议,实际上部分产品直接堆放在田间地头,并未得到利用,其余污泥、产品去向不明。要求查明事实,严惩违法违规处置污泥行为。其他污染属实经市城市管理局调查核实,亳州新惠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确存在腐殖土有机质和总养分达不到《有机肥料》(NY525-2012)相关标准要求、污泥检测报告不规范、虚假伪造《腐殖土运输赠送合同》、产品消纳不及时等问题。市城市管理局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依据《亳州市污泥运输处置特许经营合同》对该公司予以处罚40000元。目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对该公司污泥预处理、收集转运、堆肥发酵、土地消纳和厂区日常环境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法问题将依法从严查处。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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