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阳光事项、日常管理、“三资”管理、村级招投标以及民政救助和补贴等13类重点事项27项权利清单中,梳理出的110项符合实际的“小微权力”监督清单,明确了145项责任村(居)务事项的名称、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等,使村(居)治理有章可循、有“单”可依,把全面从严治党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村(居)监委会是村(居)治理的一个有力抓手,第六协作区联系的41个村(居)均设有一名纪检委员,开展常态监督,把脉基层“小微权力”。为更好发挥村(居)监委会近距离监督作用,由街道(镇)纪(工)委定期组织纪检委员进行述职评议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不段提升他们的履职履责能力。
村(居)干部对照“小微权力”清单履职后,“领岗”意识增强,参与村(居)治理不再束手束脚,同时也“倒逼”一批慢作为、不担当的村干部自觉提升素质,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
“小微权力”清单使村(居)干部有明确的履行职责清单,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乡(居)治理更加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助力乡村振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颜飞高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