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转办我市的第二十四批环境信访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举报地市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污染类型

是否

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
1亳州市谯城区

X2AH2021

04300001

亳州市谯城区薛阁街道幸福社区利辛路卫生防疫站家属院,生活污水无法排出,散发异味;雨污混流,造成污染。属实经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薛阁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该家属院为老旧小区,地势低洼,生活污水、雨水无法自流至周边管网,因此在该家属院南门处设置一个污水集水罐,与南门外下水道连接,但因污水集水罐相对标高低于下水道,污水不能有效自动流出,形成淤积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在该家属院北门处设置有一个雨水集水池并配备提升泵,池内水位达到设定水位时通过提升泵抽至利辛路雨水管网,雨水大时,该水泵不能将雨水及时提升,形成积水现象,造成雨污混流。目前已制定该家属院雨污水排放问题整改初步方案,计划在南门污水集水罐设置一个提升泵站,将污水提升至南门外的下水道,同步开展管道清淤,再连接至西侧的幸福路污水管网;在南门新建一条雨水管道,解决下雨积水问题。计划2021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