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热线直播间5501234 上线单位:市住房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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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交付购房款,开发商迟迟不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怎么办?

答: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购房款后,为了逃避预售资金监管未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以要统一到集团公司盖章为由,未及时将合同交给购房者。购房者在向开发企业支付房款后,及时向开发企业索要购房合同,并督促企业按时办理合同备案,对开发企业拒不签订合同或拒不交付合同的行为,请及时拨打0558-5512789举报。

问:住宅小区二次加压费收费标准是什么?不缴纳二次加压费,物业停水是否合理?

答:二次供水指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镇公共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向用户提供用水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我市的高层建筑6楼以上楼层属二次供水区域,必须用专门设备对市政自来水增压提升。

根据《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市住宅小区二次加压费用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二次加压楼层的业主需要另外据实分摊二次加压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每个小区具体的分摊费用不一定相同,据调查,每户业主分摊费用在10-20元/月,我中心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定期公布二次供水费用的收支情况。

概括地说,二次供水加压费用是二次供水区域业主必须承担的支出,经催收后仍拒缴该费用的业主,自然没有免费使用二次供水的权利,管理单位采取相应暂时停水措施,以维护自身和全体业主的权益,符合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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